中秋國慶這4天加班每天至少154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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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中秋和國慶放假時間接近,假期較為集中,不少市民忙著策劃出游,但有部分市民依然需加班。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“長假加班工資”昨天發布信息,中秋節9月22日,國慶節10月1日、2日、3日加班,單位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%支付加班工資。按照今年4月1日起上海市執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1120元計算,這4天勞動者每天的加班工資至少有154.48元。
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2010年中秋節放假安排為9月22日至24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9月19日、25日上班。國慶節放假安排為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,共7天。9月26日、10月9日上班。
根據相關法規,“用人單位在9月22日、10月1日、10月2日、10月3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,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%另行支付加班工資;9月23、24日,10月4—7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,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,如果不給補休,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%支付加班工資。”
據介紹,計算加班工資時,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.75天折算,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。即:
節假日加班工資=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÷21.75×300%
休息日加班工資=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÷21.75×200%
每小時的加班工資,則以日加班工資除以8小時。
“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,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,按不低于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。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,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,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收入的70%確定。如按上述規定計算出的基數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,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。”上海市人保局表示,按照今年4月1日起本市執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1120元計算,勞動者在中秋節9月22日,國慶節10月1 日、10月2日、10月3日當天加班,每天的加班工資至少有154.48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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